财税通学院
首页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个人买卖黄金如何纳税?
分享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微信

个人买卖黄金如何纳税?

个人买卖黄金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

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1111.png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发票,普通发票领购事宜由各分行、支行办理.


公司购买黄金饰品送给客户需要缴纳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因此,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近期直播

欢欢老师

主讲:欢欢老师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7…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7讲  04-07  19:00-21:00

7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希文老师

主讲:希文老师

2025年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强化第…

2025年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强化第7讲  04-08  19:00-21:00

7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欢欢老师

主讲:欢欢老师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8…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8讲  04-10  19:00-21:00

12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0532-6777-7778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QQ客服 QQ客服
    在线咨询

    财忠财务

    1620833993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QQ客服

QQ客服

财忠财务

1620833993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财忠财务

0532-6777-7778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