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通学院
首页 首页 > 资讯中心 >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分享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微信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1111.png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近期直播

欢欢老师

主讲:欢欢老师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7…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7讲  04-07  19:00-21:00

7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希文老师

主讲:希文老师

2025年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强化第…

2025年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强化第7讲  04-08  19:00-21:00

7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欢欢老师

主讲:欢欢老师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8…

2025年初级实务重难点强化第8讲  04-10  19:00-21:00

12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0532-6777-7778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QQ客服 QQ客服
    在线咨询

    财忠财务

    1620833993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QQ客服

QQ客服

财忠财务

1620833993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财忠财务

0532-6777-7778

二维码